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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锅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晓英的减持股份计划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19年6月25日,公司拟减持高管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职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晓英副总经理489,4000.066%
合计489,4000.066%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历次分配转增和市场增持累积余额。

2、减持数量、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2,3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7%,且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期间:自 2019年7 月17日始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

4、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的相关规定。

2、拟减持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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