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5: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3,316,0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50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310,2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4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33,9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51%。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工业厂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310,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2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7%;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彪、达代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