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5月27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袁忠民先生因病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拟任)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马媛媛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现聘任李国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