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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19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74名激励对象1,3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

因公司董事王建民先生为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5.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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