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为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为 11 人,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向北京银行株洲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浦发银行株洲分行申请 5,000
万元、兴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
授信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
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及贸易融资产品业务等。其中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授信期限为两
年,浦发银行株洲分行与兴业银行株洲分行授信期限为壹年。具体授信额数和授信期
限将以上述三家银行最终审定的授信文件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证、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