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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减持股东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徐敏持有公司股份1,810,87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徐敏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不超过452,7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2019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减持高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来源
徐敏财务总监1,810,8700.16通过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财务总监徐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52,7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高管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上述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徐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2010年12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的承诺:徐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敏均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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