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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及其他通讯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9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经核查,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9年

8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见2019年8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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