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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3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7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下游经销商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孟”)在银行6500万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洁柔”)在银行3500万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销商在该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6个月。

上海骏孟和武汉洁柔分别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同时被担保方对公司实施反担保措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1、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元法人代表:蒋泞骏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7月31日,上海骏孟资产总额26,575,775.91元,负债总额25,283,612.04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26,575,775.91元。净资产1,292,163.87元,资产负债率95.14%,本年累计营业收入146,857,486.30元,本年累计净利润100,682.78元。(未经审计)。

2、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张晓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保健用品、汽车零配件、化妆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实体店及网上批零兼营;计划生育和性保健用品零售及网上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设备、软件开发;网络系统的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年7月31日,武汉洁柔资产总额56,133,717.43元,负债总额38,896,180.37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56,107,587.07元。净资产17,237,537.06元,资产负债率69.29%,本年累计营业收入187,589,621.99元,本年累计净利润-2,450,590.82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6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仅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 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有利于应收账款回笼,增加公司资产流动性,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 大会 审议。

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零,公司实际已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1.71亿元人民币,合计占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4.17%,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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