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9-060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问题回复的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农业”或“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1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与说明,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在编制半年报并将于8月27日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先行对部分已核实的问题进行答复,其余问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与说明并履行披露义务,现对《关注函》部分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应收账款,请说明以下内容:
(2)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末,公司对Future Empire Trading Limited (以
下简称“FETL”)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93亿元,但FETL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请你公司详细说明FETL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人员情况、主营业务、业务模式、履约能力;说明媒体报道所列FETL人员情况、运营情况等是否属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
回复:
1. 交易背景说明
2016年和2017年,大康农业先后收购了Fiagril和Belagrícola,作为大康农业在巴西从事粮食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经销的平台。2018年,Fiagril和Belagrícola在马托格罗索州、巴拉那州和圣保罗州的大豆收购总量分别占地区产量的3.1%、71%和28%,玉米收购总量分别占地区产量的2.3%、76%和24%。
为促使巴西粮食业务和大康农业原有的贸易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加快大宗基础农产品贸易网络和销售渠道的拓展,大康农业借鉴国际四大粮商的运作经验,于2018年启动“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通过与国内优质的农资生产商合作,把国内的农药、化肥等过剩产能对接巴西农资市场,完善大康农业参与全球农业资源的拓展和布局,增强我国在国际粮食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提升大康农业巴西粮食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2018年,大康农业“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共实现销售收入23,467.39万美元,其中,大康农业向Future Empire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FETL”)销售巴西大豆、豆粕实现销售收入5,997.00万美元,占项目总收入的25.56%,还向FETL销售新西兰原木实现销售收入415.84万美元。
2. 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康农业应收FETL账款余额4,263.40万美元,按照6.8632元人民币/美元汇率折算人民币为29,260.5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商品类别 | 签订时间 | 采购来源 | 销售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1 | FETL | 原木 | 2018.11.2 | Big Spread International Ltd | 415.84 | 215.84 |
2 | FETL | 大豆 | 2018.12.6 | Petram PTE. Ltd | 2,592.48 | 1,642.48 |
3 | FETL | 大豆 | 2018.12.13 | Engelhart CTP (Switzerland) SA | 2,634.96 | 1,635.52 |
4 | FETL | 豆粕 | 2018.12.26 | Louis Dreyfus Company Asia Pte. Ltd | 769.56 | 769.56 |
合计 | 6,412.84 | 4,263.40 |
截至2019年3月31日,FETL累计回款4,262.95万美元,基本全部回款。
3. FETL公司的情况说明
FETL成立于2012年2月14日,注册于英格兰威尔士,曾用名HC CapitalUK Limite、Shin Yee Trading Limited,2016年7月22日更名为Future EmpireTrading Limited,并开始开展大宗商品业务。FETL注册资本200万元英镑,法人代表为邓力仁先生。FETL是邓力仁先生于2016年7月收购的英国离岸公司,FETL通过控股江苏诺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舜实业”)进行贸易业务。FETL是诺舜实业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以及金融服务业务平台,涉及的主要
产品包括谷物、油脂等农产品及有色金属,同时为大宗商品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和金融综合解决方案。邓力仁先生自2016年收购FETL以来,因未与代理机构及时沟通更新工商资料,导致FETL英国工商披露出现了休眠状态。
诺舜实业注册资本2亿元,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703室,2018年诺舜实业贸易规模折合人民币达50亿元,诺舜实业现拥有员工15名,主要团队成员来自于ADM、邦成、嘉吉、路易达孚等全球瞩目的大宗农产品企业以及国际国内著名金融企业,诺舜实业董事长邓力仁先生曾在嘉吉公司服务近17年,时任亚太区、中国区、台湾区谷物油脂及动物营养饲料财务总监一职,对于国际农产品贸易及相关商品贸易有丰富实务及财务分析经验。诺舜实业已经与包括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及AlbenInvestment、Raffemet PTE Ltd.、MRI Group PTE.Ltd.等跨国集团等业内口碑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大康农业与诺舜实业合作始于2016年,大康农业2016-2017年从诺舜实业控股子公司中农微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农产品,金额分别为58,386.33万元、88,919.64万元,中农微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是诺舜实业与深圳市国资委旗下的中农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国内大宗农产品贸易平台。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上述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与审计结果,是否保持了合理怀疑的谨慎态度,是否获取了充分且必要的审计证据,并提供相关审计底稿与审计证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FETL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一) 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二) 了解交易背景,判断交易的合理性;查询FETL的工商信息,核实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 检查上述交易的销售合同、货物提单、回款凭证以及对应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资料,核查应收账款当期及期后回款情况,核对资金流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四) 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分析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五) 通过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确认期末余额的真实完整性。由审计人员独立寄发询证函,对回函结果进行核对和分析,回函结果与账面记录一致。
(六) 检查期后回款情况,FETL期后基本已全部回款。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已就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保持了合理怀疑的谨慎态度,获取了充分且必要的审计证据。
三、根据你公司2014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食品”)的营业利润分别为-1,933.92万元、-3,321.02万元;根据你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函,大康食品的营业利润分别为-6,739.41万元、-1.15亿元。请说明上述财务数据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的规定。请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 关于大康食品2015年度营业利润披露情况的说明
大康食品2015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单体报表及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5年度 (母公司单体报表) | 2015年度 (合并报表) |
营业收入 | 5,673.47 | 34,778.36 |
营业成本 | 6,660.48 | 39,631.71 |
毛利润 | -987.01 | -4,853.35 |
销售费用 | 84.41 | 1,240.48 |
管理费用 | 1,869.15 | 4,419.56 |
财务费用 | 114.21 | 84.01 |
资产减值损失 | 597.70 | 900.68 |
营业利润 | -3,321.02 | -11,499.82 |
营业外收入 | 11,531.96 | 12,354.05 |
营业外支出 | 206.94 | 565.46 |
利润总额 | 8,004.00 | 288.77 |
所得税费用 | 280.07 | |
净利润 | 8,004.00 | 8.70 |
大康食品2015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单体报表营业利润为-3,321.02万元,合并报表营业利润为-1.15亿元。年度报告系按照大康食品单体口径披露;2015年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大康食品业绩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2015年根据大康食品经营目标考核协议,对于未实现经营目标的部分,公司要求承包经营者进行业绩补偿,针对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口径是以大康食品合并报表数据来确认的,故2015年年报问询时系按照大康食品合并口径披露。问询函不存在财务数据差错和前后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2. 关于大康食品2014年度营业利润披露情况的说明
大康食品2014年度母公司单体报表、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以及根据大康食品2015年合并范围模拟调整的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4年度 (母公司单体报表) | 2014年度 (合并报表) | 2014年度 (根据大康食品2015年合并范围模拟调整) |
营业收入 | 9,570.30 | 30,803.66 | 56,253.21 |
营业成本 | 10,297.36 | 32,173.81 | 56,893.70 |
毛利润 | -727.06 | -1,370.15 | -640.49 |
销售费用 | 147.29 | 1,358.85 | 1,436.84 |
管理费用 | 664.94 | 2,574.89 | 4,268.28 |
财务费用 | 375.73 | 358.01 | 358.01 |
资产减值损失 | 17.78 | 4.68 | 4.68 |
营业利润 | -1,933.92 | -5,667.71 | -6,739.41 |
营业外收入 | 235.06 | 791.15 | 1,670.25 |
营业外支出 | 5.38 | 251.12 | 438.34 |
利润总额 | -1,704.24 | -5,127.68 | -5,507.49 |
所得税费用 | 231.24 | 231.24 | |
净利润 | -1,704.24 | -5,358.92 | -5,738.73 |
大康食品201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单体报表营业利润为-1,933.92万元,合并报表营业利润为-5,667.71万元,根据大康食品2015年合并范围模拟调整的营业利润为-6,739.41万元。
2015年年报问询时针对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口径是以大康食品合并报表数据来披露的;由于大康食品2015年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为了数据可比,计算
了根据大康食品2015年合并范围模拟调整的2014年营业利润作为可比数据。关于2014年大康食品模拟调整营业利润的相关财务信息,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事后审核的问询函回复》(天健湘函〔2016〕3号)第二题“请公司详细列示近两年生猪业务的营业收入”回复中进行了相关回复,公司2014年度生猪业务营业利润为-6,739.41万元。
因此,公司根据年报和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存在财务数据差错和前后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经复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根据年度报告和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存在财务数据差错和前后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