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祥彬先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名 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 (股) | 司法冻结 日期 | 解除冻结 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郭祥彬 | 是 | 131,663,019 | 2019年6月13日 | 2022年6月12日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祥彬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其已将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予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行使,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了解,郭祥彬先生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个人债权债务纠纷。截至目前,郭祥彬先生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相关的正式通知或法院裁决的相关资料,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等情况尚待进一步确认。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祥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663,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31,663,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31,659,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72%。
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郭祥彬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若后续郭祥彬先生因股权受司法处置导致所持股份所有权变更,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