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董事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的辞职申请。
周宜洲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傅志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将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8年8月1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