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辉丰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辉丰股份”)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进华女士、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王加平先生的通知,其
 于2018年2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员及增持资金
 序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
          股东姓名            职务
 号                                        (股)      (元/股)       (元)        本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
  1        杨进华                            13,000         4.676           60,788       0.00086
                          务负责人
  2        王加平         子公司总经理       42,200             4.77      201,294         0.0028
                    合计                     55,200         4.748         262,082        0.00366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1          杨进华        138,936                0.00922     151,936                0.01008
      2          王加平        223,980                0.01452     266,180                0.01766
            合计               357,816                0.02374     413,016                0.02774
 (说明:本公告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导致。)
          二、     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     后续增持计划
          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
事、高管、核心骨干拟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6)。
    因此,增持人员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可能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四、   承诺事项
    本次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五、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