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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2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辉丰股份”)于近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仲汉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仲玉容女士、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骨干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投
 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仲汉根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                 季自华              董事、副总经理
    3                 陈晓东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
    4                 李   萍             董事
    5                 奚圣虎              副总经理
    6                 金文戈              副总经理
    7                 张建国              董事
    8                 杨进华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9                 孙永良              副总经理、董秘
    10                陈   健             副总经理
    11                姜正霞              董事
    12                卞   祥             监事
    13                裴彬彬              客服中心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企管人
   14                仲玉容
                                       资中心总经理
   15                王加平            子公司总经理
   16                杨金兰            子公司总经理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增持人员的股
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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