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 议于2018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颖女 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 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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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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