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
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
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将党建内容纳入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2018年6月6日。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