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决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卢侠巍
罗会远
许光清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