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其中董事吴昊、陈佳、章击舟、张如积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杜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适度调整股权转让价格至7,000万元,再次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