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吴长鸿先生和李绍光先生的通知,两位股东于近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初始交易日 | 回购交易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吴长鸿 | 是 | 4,782,000 | 2018.10.11 | 2018.12.21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7% | 补充质押 |
李绍光 | 否 | 2,447,000 | 2018.10.11 | 2018.11.14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8% | 补充质押 |
本次股份质押为股东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2018年10月12日,吴长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59,968,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其所持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31,982,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33%,占公司总股本的4.66%;
截至2018年10月12日,李绍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43,099,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其所持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19,747,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82%,占公司总股本的2.88%。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