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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4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8—06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2日-2018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15:00至2018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04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截止2018年8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140,709,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7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3,471,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小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小龙先生、芦兵先生、Jie Zhao(赵捷)先生和李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0%。

1.2关于选举芦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0%。

1.3关于选举Jie Zhao(赵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0%。

1.4关于选举李玉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9%。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李小龙先生、芦兵先生、Jie Zhao(赵捷)先生和李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克先生、金玉丹先生和蒋必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张克先生、金玉丹先生和蒋必金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选举张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0%。

2.2关于选举金玉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0%。

2.3关于选举蒋必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9%。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张克先生、金玉丹先生和蒋必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汪学思先生和吴一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选举汪学思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0%。

3.2关于选举吴一彬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76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56,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9%。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汪学思先生和吴一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雪莲、李丹阳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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