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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业绩承诺变更的补充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4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业绩
                       承诺变更的补充独立意见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海格通信”)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
司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业绩承诺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补充
独立意见:
    1、根据长沙海格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建
设进度,长沙海格自然人股东变更业绩承诺,引入新的国资背景战略投资方,优化
当前长沙海格股权结构,更有利于长沙海格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海格通信的战略投
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2、长沙海格自然人股东业绩补偿款计算时未考虑长沙海格 2018 年业绩,是遵
循了各投资方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各方团结,使长沙海格前后两支核心团队
能保持融洽,为实现下一步的发展目标而共同努力,也是有利于海格通信长远利益。
    3、长沙海格自然人股东业绩承诺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的相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4、长沙海格自然人股东业绩承诺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
业绩承诺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专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
司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业绩承诺变更的补充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非                 李进一                万良勇
                                                  2018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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