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0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
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03 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至 2017 年 12 月 08 日上午,9 位董事分别
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0.59%股权的议案》
广州海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海格智能 80.5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
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38.96 万元。
由于此项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海洲先生、黄跃珍先生、
白子午先生、杨文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公司《关于拟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0.59%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0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