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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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1-2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
附件: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1-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88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止的《广州海格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
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
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
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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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
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民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洁瑜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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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广州海
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
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古苑钦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74 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74,429,25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698,746,216.5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4,578,644.18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4,167,572.3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全部进账,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574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资料中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细化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现金对价后,全部用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
的在建项目。
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2,855.00 12,855.00
2 怡创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196.00 8,758.00
3 怡创科技一体化通信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29,171.00 24,550.00
4 怡创科技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0,204.00 16,637.00
5 优盛航空零部件生产及装配基地建设项目 14,156.00 12,328.00
6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2,725.00 2,725.00
合计 88,307.00 77,853.00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以下简称:“《报告书》”),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不
一致,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行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自
筹解决。
同时,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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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注:由于共青城智晖不参与本次认购,导致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因
此董事会对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减怡创科技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7,978.3755 万元,不足部分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本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6,623.17 万元,
具体情况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2,855.00 6,427.50
2、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2,725.00 195.67
合计 15,580.00 6,623.17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报告书》有关说明,
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项目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6,427.50 6,427.50
2、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195.67 195.67
合计 6,623.17 6,623.17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
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方可实施。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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