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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2、2017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对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
示期满,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
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为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3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86.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
股票。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由350人调整为33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24.50万股调
整为1286.65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价格与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对
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以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中确定的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获
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了调整。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由350人调整为33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24.50万股调
整为1286.65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
    以上调整符合《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履行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调整后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赣锋锂业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
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
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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