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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1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编号:2019-03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

7、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沈明宏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45,992,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55%。其中:通过现场股东投票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45,916,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75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3%。其中:通过现场股东投票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68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为公司所属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234,39599.4804%746,7000.5115%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8000.1054%746,70098.3406%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76,6000.052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76,60010.0882%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45,916,29599.9475%64,8000.0444%11,800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82,70089.9118%64,8008.5342%11,8001.55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王赓宇先生、沈明宏先生、胡农先生、 王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赓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2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2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王赓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选举沈明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1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沈明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选举胡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1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胡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选举王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1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王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赵西卜先生、丁建臣先生、李德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赵西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1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赵西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选举丁建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1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丁建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选举李德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2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2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李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3、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陈景耀先生、陈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景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2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2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陈景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选举陈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16,2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2,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陈军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余芸、薛逸敏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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