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面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