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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6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到场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益民先生、唐忠诚先生和陈贺梅女士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杭州翱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杭州翱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工业机器人、5G及物联网等新科技领域。基金拟定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投资基金份额,占认缴出资总额比例的15%。

《关于投资杭州翱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绍兴上虞易丰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绍兴上虞易丰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新材料产业链中的成长型、创新型和平台型企业或项目以及新材料产业中具备良好市场前景、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基金拟定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目前已认缴出资16,200万元,其中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投资基金份额,占已认缴出资总额比例的18.5185%。

《关于投资绍兴上虞易丰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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