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6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杭氧”)增资。本次增资由公司及山西杭氧非控股股东--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出资,其中公司增资金额8,000万元,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金额2,000万元。山西杭氧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本次 增资金额 | 增资后 |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80% | 8,000 | 16,000 | 80% |
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 | 2,000 | 20% | 2,000 | 4,000 | 20% |
合计 | 10,000 | 100% | 10,000 | 20,000 | 100%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7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7,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修订后的《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