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八年八月四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8年 8 月 1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号为:2018-055)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8-056)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