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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与深圳市
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兆未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受让光兆未来持有的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11%
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鉴于光兆未来尚未完成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实
缴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 元,同时由公司承担标的股权的出资
义务,即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200 万元认缴兆驰照明 11%的股权。
    (二)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全劲松先生持有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666667%的出资比例,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全劲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在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产业园 3 号楼 3 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全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CT3F5D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贸易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
    合伙人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别
     全劲松                           4600          76.666667        自然人
     吴正喆                            500              8.333333     自然人
      解庆                             450              7.500000     自然人
     周礼华                            450              7.500000     自然人
      合计                 6000                100.00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副董事长全劲松先生持有光兆未来 76.666667%的出资比例,且为其执行事务
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三)由本规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认定光兆未来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公
司本次与光兆未来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11%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投资
    交易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 805 室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全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EQDW05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
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不利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生产设
备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
产品、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类产品(开关、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工胶布)、
五金产品、水管产品、取暖产品、装修建材产品、显示屏、车船用照明产品、杀菌产
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
    主要股东及控制关系:
    全劲松       吴正喆      解 庆        周礼华
    76.67%      8.33%         7.50%      7.50%
   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60%                                   40%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 4,932.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755.81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为 301.57 万元,或有
   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 万元,净资产 1,176.50 万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5,166.01 万元,营业利润为-3,067.74 万元,净利润为-3,063.50 万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63.6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 17,309.7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871.93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 5,155.68 万元,或有
   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 万元,净资产 4,284.04 万
   元;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 6,957.41 万元,营业利润-825.15 万元,净利润-825.15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6.2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8,000.00 万元、持有其 40%的股权,光兆未来认缴出资额 12,000.00
   万元、持有其 60%的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光兆未来将其持有的兆驰照明 11 %的股权转让给公司。鉴于光
   兆未来尚未完成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为人
   民币 0 元,同时由公司承担标的股权的出资义务,即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200 万元认缴
   兆驰照明 1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金额以兆驰照明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定价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兆驰照明的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转让前                     本次股权                        转让后
                                              转让涉及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金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万元)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8,000.00      40.00     2,200.00                         10,200.00      51.00
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光兆未来管                                           深圳市光兆未来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12,000.00      60.00    -2,200.00   理咨询合伙企业         9,800.00      49.00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合计         20,000.00   100.00   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目标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目标公司 60%的股权,根据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12000
万元。现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1%的股权以人民币零元转让给乙方,同时甲方将
前述 11%的股权的出资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
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
和法律责任。
    (三)目标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利
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深圳
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
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任意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依法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取得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商事登记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仅涉及兆驰照明 11%的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无直接关系。交易完成后,兆驰照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下属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完
全独立。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智能照明是近两年来产业关注的热点,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照明全产业链的布
局规划,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整合照明领域的优势资源和平台,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发展创新照明应用计划,打造自主品牌,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相关产
业链的快速发展及业务盈利水平,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
争力及综合实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价值回报。
    兆驰照明自成立以来,在产品方面已推出上千余款产品,覆盖商照、工程、家居、
流通类等渠道的十余个品类,产品阵容初具规模;在销售方面采取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品牌灯具已进驻天猫商城,同时全国开发运营中心三十余家,各类经销商一千四百余
家,覆盖了二十二个省份。经过一年的品牌推广和市场建设,兆驰照明逐步得到了行
业认可,被古镇灯饰报、世界照明时报评为“年度风云品牌”。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
积极打造以“芯片+封装+应用照明”为一体的 LED 全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拓展公司业
务范围,通过整合行业优质资源,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游市场的进一步扩展,提高整体
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作为公司进一步完善 LED 全产业链的规划布局,有利于公司拓展
经营业务和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目前尚不能确定其对
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2)兆驰照明成立后,可能面临人力建设、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
司将协助其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并提供各种资源助力兆驰照明健康、稳定地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18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深圳市光兆未来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受让光兆未来持有的兆驰照
明 11%的股权,有利于促进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开拓 LED 应用照明市场,完
善 LED 全产业链的规划布局,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拓展主营业务的
战略需要。兆驰照明于 2017 年 3 月成立,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本次交易涉及金额以其
注册资本为依据,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受让光兆未来持有的兆驰照明 11%的
股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200 万元承担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兆驰照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 LED 产业
下游市场、拓展业务范围,积极打造“兆驰”在照明应用领域的品牌建设,提升公司产
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兆驰照明于 2017 年 3 月成立,处于起
步阶段发展,本次交易以其注册资本为依据,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未参加议案表决,也未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
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受让光兆未来持有的兆驰照
明 11%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200 万元承担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实缴义
务,将兆驰照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完善以“芯片+封装+应用照明”为一
体的 LED 全产业链布局,能够积极打造“兆驰”在照明应用领域的品牌建设,为公司带
来新的利润增长点。鉴于兆驰照明成立时间较短,尚处于起步阶段,以其注册资本为
依据,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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