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而发生,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 避。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公司将《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黄松 戴志刚 和国忠 2018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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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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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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