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问询函专项核查说明 天衡专字(2019)008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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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专项核查说明
天衡专字(2019)0088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本所于2019年5月15日接到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转来的贵部《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45号),其中要求本所对胜利精密部分问询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本所结合年报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不涉及注册会计师核查的事项不再列示)
1、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光学”)存在未将已开具发票交给相关客户等情形,智诚光学原管理层无法对上述事项作出合理解释,致使年审会计师无法对智诚光学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真实完整性以及存货的完整性、计价准确性和存货减值计提依据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智诚光学业绩对赌期间业绩完成情况产生影响的具体金额,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因相关事项反映智诚光学销售管理流程内部控制执行及监督存在缺陷,导致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亦为保留意见。
(2)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审计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进一步说明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影响金额的主要原因。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补充说明公司除智诚光学以外的子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4)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问题(2)、(3)的答复,详细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恰当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回复】
(2)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审计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进一步说明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影响金额的主要原因。
说明如下:
保留事项:
1、智诚光学是胜利精密公司于2015年8月收购的子公司,截止2018年末累计开具33,746.49万元(含税)发票未交给相关客户,上述发票金额智诚光学账面已确认营业收入、应交税费和应收账款。我们对智诚光学应收账款21户、账面余额65,807.35万元实施了函证程序,占智诚光学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98.70%。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我们共收到回函11户,回函余额 19,766.69万元,经客户回函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较智诚光学账面对应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少32,850.28万元。尚有10户、账面余额13,190.38万元未收到回函。智诚光学未能对上述情况作出合理解释并对财务报表作出恰当的调整。
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1)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了风险评估。
(2)对应收账款项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主要分析应收账款期初、期末余额的变化情况、应收账款重要明细项目余额构成情况、应收账款的周转变化情况。
(3)取得应收账款明细账,并与业务部门提供的业务台账进行核对。
(4)对应收账款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的检查。
(5)对余额及发生额较大的客户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二次函证或执行替代程序。
(6)核查重要客户的期后收款情况。
(7)走访通过执行上述程序发现的异常客户。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我们发现智诚光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6,671.06万元,较2017年末余额增加43.68%,变动异常,2017年度部分余额较大的客户在2018年仍未回款。我们选取21户进行函证,函证比例98.70%,有7户直接回函(1户回函不符)。我们通过与业务部门提供的业务台账核对,发现应收账款余额中5户存在重大不一致(包括回函不符的1户)。针对异常情况,我们随即要求走访上述5家客户,经智诚光学与客户沟通后,我们只与其中的3家客户的采购人员进行了接触,另外2家客户未能配合。根据采购人员提供的明细,以及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业务台账,发现智诚光学已经开票并入账的部分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客户未确认,但是我们未能取得与这3家客户的书面核对证据。于是我们对仍未回函的4家异常客户2次发函,截止报告日,均已回函。截止审计报告日,累计回函11户,回函金
额较账面金额少32,850.28万元。经与智诚光学前财务负责人和开票人员沟通,最终发现并取得与上述5户异常客户相关的已经开具未交付客户的发票原件(重要证据)。另外,2018年尚有10户、账面余额13,190.38万元截止报告日仍未收到回函。智诚光学未能提供合理解释以及可替代性的证据。
保留事项:
2、智诚光学在年终盘点时发现公司存货清单中价值3,867.52万元的货物未能找到相应的实物,也未能查明账实差异的具体原因并对财务报表作出恰当的调整;
3、智诚光学2018年8月开始改变存货核算方法,由实际成本法改为标准成本法,期末存货余额中保留的差异余额为8,509.00万元,公司未能合理的分摊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
4、智诚光学期末存货中存在较多长期呆滞品,其中货龄超过180天的存货账面价值6,704.54万元,公司对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保留事项2、3、4均为存货项目,我们对保留事项存货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a、考虑可获取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在对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时使用数据的可靠性。b、对已记录的金额作出预期,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以识别重大错报。c、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无须作进一步调查的可接受的差异额。d、将已记录金额与期望值进行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e、调查差异。
(2)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3)测试期末存货计价:a、自存货明细表中选取样本:①对原材料等外购存货,检查与期末存货数量相同的最近期的采购发票,核实单位成本,并重新计算存货成本。②对产成品和在产品,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最近的成本计算单,检查成本计算单的正确性,将直接材料与材料耗用汇总表、直接工资总额与工资分配表、制造费用总额与制造费用明细表及相关账项核对一致,作交叉索引。b、检查生产成本的分配:①获取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生产成本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检查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以及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正确,分配标准和方法是否适当。②重新计算生产成本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确认成本计算表的正确性。
(4)评价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通过程序(2)、(4),我们发现公司存货清单中价值3,867.52万元的货物未能找到相应的实物且期末存货中存在较多长期呆滞品,其中货龄超过180天的存货账面价值6,704.54万元,公司对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智诚光学于2015年8月被胜利精密公司收购后,在2015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三年对赌期间及2018年10月以前一直由原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王汉仓先生及其管理团队负责经营管理。2018年年末,胜利精密重新任命新管理团队并对智诚光学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同时我们实施了存货监盘程序但未能查明账实差异及长期呆滞品产生的具体原因并对财务报表做出恰当的调整。
通过程序(1)、(3),我们发现期末存货余额中保留的差异余额为8,509.00万元,公司未能合理的分摊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
由于受保留事项1的影响,智诚光学原管理团队在成本核算不严谨,业务数据保存不完整,造成对业绩承诺期至今的存货余额及成本核算困难。胜利精密公司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调查结果尚未明确。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补充说明公司除智诚光学以外的子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说明如下:
对胜利精密公司及其子公司我们通过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人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了解、测试和评价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除智诚光学子公司外我们未发现其他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4)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问题(2)、(3)的答复,详细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恰当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说明如下:
根据上述问题(2)保留意见的内容,智诚光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且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相关的重要账户余额或发生额作出恰当的调整,但上述事项只涉及子公司单独事项,且截止2018年12月31日,智诚光学账面资产总额219,131.31万元、账面净资产92,250.55万元、2018年度账面营业收入68,112.57万元、账面净利润-11,228.14万元,分别占胜利精密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金额的11.86%,11.32%,3.92%,15.28%。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胜利精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问题(3),除智诚光学销售管理流程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胜利精密未能尽到监督的职责外,未能发现其他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胜利精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80亿元,其中对收购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乐”)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62亿元,对收购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诺尔”)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9亿元,对收购JOT AUTOMATION OY(以下简称“JOT”)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0.39亿元,分别占相应商誉账面原值的48.57%,37.80%和18.66%。
(1)南京德乐系你公司2015年通过收购取得的子公司,其在业绩承诺期间分别实现业绩9,047万元、14,046万元和13,14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3.09%、146.31%和114.07%,而南京德乐2018年净利润仅为7,510万元,较往年业绩下滑明显。请详细说明南京德乐本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2017年对南京德乐商誉减值测试是否恰当以及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2017年和2018年南京德乐商誉减值测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未在以前年度计提而在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会计师核查回复】
(1)南京德乐系你公司2015年通过收购取得的子公司,其在业绩承诺期间分别实现业绩9,047万元、14,046万元和13,14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3.09%、146.31%和114.07%,而南京德乐2018年净利润仅为7,510万元,较往年业绩下滑明显。请详细说明南京德乐本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2017年对南京德乐商誉减值测试是否恰当以及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2017年和2018年南京德乐商誉减值测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未在以前年度计提而在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说明如下:
2017年和2018年每年年末,胜利精密公司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我们对其所做的包括南京德乐在内商誉减值测试执行了审计程序:
1、对胜利精密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2、关注并复核胜利精密公司对商誉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
3、关注并复核胜利精密公司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
4、关注并复核胜利精密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5、关注并复核胜利精密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6、关注并复核胜利精密公司有关预测参数与期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关注并复核胜利精密公司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的判断和决策,以识别是否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关注期后事项对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影响;
8、与专家保持必要的沟通,并充分关注和评价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专家工作过程及其所作的重要职业判断(尤其是数据引用、参数选取、假设认定等)进行复核,以判断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9、关注胜利精密公司财务报告对商誉减值相关重要信息的是否披露充分,关注公司年度报告中其他信息部分对商誉减值事项披露与财务报表、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2017年度在执行审计程序后,未发现德乐存在商誉减值迹象。胜利精密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公司对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南京德乐100%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威正信评咨字(2018)第11004号评估咨询报告进行商誉减值评估,我们对专家工作进行了复核,我们认为胜利精密未发现减值。
2018年度在执行审计程序后,发现德乐整个业绩与2017年相比下滑明显,且进行行业分析后发现,2018年度开始整个智能手机行业整体呈下降趋势,2018年全年,国内智能手机的销量不到4亿部,同比下滑10.5%。进入2019年后,情况并没有好转,甚至还可能进一步恶化。胜利精密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评估,并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9)第 11013号”《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我们对专家工作进行了复核,我们认为胜利精密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合理。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90亿元,同比增长9.28%。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44.76亿元,较期初增长23.08%,其中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3.74
亿元,较期初增加35.90%,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30亿元,较期初增长209.97%。
(3)你公司报告期内仅将2,741.65万元应收账款作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结合你公司其他单项金额重大客户的回款情况、财务状况,详细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应收账款)。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并说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
(4)请结合你公司2017年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详细说明2017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应收账款)。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会计师核查回复】
(3)你公司报告期内仅将2,741.65万元应收账款作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结合你公司其他单项金额重大客户的回款情况、财务状况,详细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应收账款)。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并说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说明如下:
1、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我们对单项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测试并对其进行发函确认。对于未回函的客户执行了替代程序,主要包括对交易合同、公司出库单、对方客户入库单、验收单、期后回款等进行查验。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客户我们对其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进行核实,核实后发现常州普勒赛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江苏安格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胜禹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经判断预计无法收回,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后将其计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其余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正常的客户并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按照正常账龄分析法进行坏账计提。
(4)请结合你公司2017年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详细说明2017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应收账款)。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说明如下:
2017年度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05,924,889.90 | 99.62 | 61,861,913.74 | 1.93 | 3,144,062,976.16 |
账龄组合 | 3,205,924,889.90 | 99.62 | 61,861,913.74 | 1.93 | 3,144,062,976.16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345,423.24 | 0.38 | 12,345,423.24 | 100.00 | |
合计 | 3,218,270,313.14 | 100.00 | 74,207,336.98 | 2.31 | 3,144,062,976.16 |
2017年度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应收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六个月内 | 2,666,573,137.08 | 83.19 | 13,332,865.75 | 0.50 |
六个月至一年 | 395,677,835.59 | 12.34 | 7,913,556.75 | 2.00 |
一至二年 | 58,119,998.45 | 1.81 | 5,811,999.82 | 10.00 |
二至三年 | 50,693,159.04 | 1.58 | 15,207,947.71 | 30.00 |
三至四年 | 28,046,005.20 | 0.87 | 14,023,002.59 | 50.00 |
四至五年 | 6,211,067.11 | 0.19 | 4,968,853.69 | 80.00 |
五年以上 | 603,687.43 | 0.02 | 603,687.43 | 100.00 |
合计 | 3,205,924,889.90 | 100.00 | 61,861,913.74 | 1.93 |
截止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实际回款情况
账龄 | 回款金额 |
一年以内 | 2,168,271,361.51 |
一至二年 | 29,865,929.72 |
二至三年 | 33,788,623.11 |
三至四年 | 15,353,229.95 |
四至五年 | 1,336,246.47 |
合计 | 2,248,615,390.76 |
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回款情况
客户 | 2017年度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2018年度回款 |
客户1 | 346,390,693.56 | 10.76 | 346,390,693.56 |
客户2 | 339,033,169.24 | 10.53 | 339,033,169.24 |
客户3(智诚客户) | 197,314,259.97 | 6.13 | 89,526,739.43 |
客户4 | 181,359,454.00 | 5.64 | 181,359,454.00 |
客户5 | 95,469,624.19 | 2.97 | 95,469,624.19 |
合计 | 1,159,567,200.96 | 36.03 | 1,051,779,680.42 |
胜利精密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应收95.53%;2018年度回款总额占2017年度应收的70.14%;2017年度单项金额重大的客户应收余额合计2,099,911,462.31元,2018年度单项金额重大的客户回款金额1,778,338,569.15元,占比84.69%;除智诚客户外,胜利精密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2018年已全部收回。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针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催缴和坏账计提等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跟踪,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历史回收情况,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收款项坏账政策,在日常的财务核算中已按照相关政策及时、足额地提取了坏账准备。
4、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28.25亿元,较期初增长46.48%,其中在产品期末账面余额为3.39亿元,较期初增长135.04%,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14.21亿元,较期初增长65.84%。存货跌价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2.20亿元,较期初增长288.10%,其中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1.70亿元,较期初增长651.40%。
(2)报告期末,你公司智能制造产品库存量为785台,与2017年末库存量一致。请说明相关存货是否为同一批产品,如是,请说明相关存货仍未售出的原因以及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企业答复:
智能制造产品2018年生产量13,226台、库存量785台,由于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实际生产量为13,818台,库存量为1,377台。数据更新如下: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移动终端 | 销售量 | 万PCS | 35,122 | 29,649 | 18.46% |
生产量 | 万PCS | 33,855 | 32,949 | 2.75% | |
库存量 | 万PCS | 3,253 | 4,520 | -28.03% | |
智能制造 | 销售量 | 台 | 13,226 | 3,420 | 286.73% |
生产量 | 台 | 13,818 | 3,790 | 264.59% | |
库存量 | 台 | 1,377 | 785 | 75.41% | |
新能源 | 销售量 | 万平方米 | 12,477 | 11,570 | 7.84% |
生产量 | 万平方米 | 19,890 | 16,159 | 23.09% | |
库存量 | 万平方米 | 14,585 | 7,172 | 103.36% |
(3)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产品生产量为19,890万平方米,销售量为12,477万平方米,库存量由7,172万平方米增长至14,585万平方米,库存量同比增长103.36%。请详
细说明你公司新能源产品生产量远超销售量的原因及合理性,新能源产品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企业答复:
随着公司新能源产品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的提升,2018年1月至4月间投产了多种新产品,在前期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和制作流程逐步优化调整,良品率较低,当年度新增库存多为此期间的产品,该部分产品品质与性能本身能够满足低端隔膜客户需求。由于2018年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低迷,市场价格下跌,低端客户需求量减少,库存量同比大幅上升。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18年末市场同类型隔膜的公允销售价格确定可变现价值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亿是合理充分的。
【会计师核查回复】
(4)请结合上述问题(2)、(3)的答复,详细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存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说明如下:
依据公司的存货监测程序,公司通过营销部门等多渠道获得行业最新市场行情,分析历史价格数据,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库存商品进行减值测试,主要区分为有合同的产品和无合同产品,分别确定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有合同或订单的产品,根据已签订销售合同金额或下达的订单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无合同的产品,根据历史销售价格结合近期市场行情确定库存商品的销售价格。
公司对于单个库存商品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期末存货按其可变现净值计价,可变现净值按照预计售价扣除相关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确定,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反之,则不计提跌价准备。
(2)原材料、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期末原材料及在产品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主要区分为专门合同或订单持有、暂无合同或订单持有的原材料及在产品,分别确定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有合同或订单的,根据已签订销售合同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无合同的部分,可变现净值以历史数据及行业近期销售价格相结合为基础进行判断。
公司将主要原材料加上进一步加工至产成品所需要的人工、制造费用等作为产品的完工成本,与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跌价的可能。若产品完工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则按产品完工成本超出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反之,则不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大一方面为公司智能制造订单增长,依据合同生产的在
制品金额较高;另一方面为新能源业务,原材料备货量增加,且对产成品进行适当储备,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程序与方法合规,是合理和充分的。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5)请结合你公司2017年末存货的销售情况,详细说明2017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存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说明如下:
2017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存货)
存货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1,056,747.81 | 17,195,918.95 | 433,860,828.86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38,364,724.44 | 13,809,801.69 | 124,554,922.75 |
委托加工物资 | 10,794,204.46 | 11,365.99 | 10,782,838.47 |
库存商品 | 763,924,575.25 | 18,493,126.55 | 745,431,448.70 |
发出商品 | 274,239,134.08 | 2,782,926.93 | 271,456,207.15 |
合计 | 1,638,379,386.04 | 52,293,140.11 | 1,586,086,245.93 |
截止2018年度末,2017年末存货的生产领用或销售情况(暂不考虑智诚光学相关存货)
存货类别 | 生产领用或销售金额 |
原材料 | 382,417,854.15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31,518,598.93 |
委托加工物资 | 10,789,171.88 |
库存商品 | 650,280,256.75 |
发出商品 | 259,580,826.84 |
合计 | 1,434,586,708.55 |
2018年度存货领用或销售总额占2017年度存货余额的87.56%,呆滞品所占比例较少,且已按照存货跌价政策足额计提跌价准备。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专项核查说明》天衡专字(2019)00881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2019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