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7。《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 告 》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3、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
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
告编号:2017-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