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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5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知,新疆汉森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900,000 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交易股数(股)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购回期限约定购回式交易证券公司本次交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新疆汉森5,900,0002019-5-222020-5-21365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3%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新疆汉森进行交易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124,709,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3%;本次进行交易的股份数为 5,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次交易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汉森持有公司股票 118,809,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新疆汉森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国泰君安按照新疆汉森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

股、转增股份等)归属新疆汉森;

4.待购回期间,新疆汉森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新疆汉森违约,国泰君安有权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置标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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