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沈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红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707,360,809.30 | 1,772,453,725.16 | 165.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237,570,367.82 | 1,553,080,079.15 | 172.8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6,833,383.07 | 62.33% | 1,095,692,709.26 | 33.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441,626.39 | 698.58% | 115,922,986.99 | 130.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450,086.68 | 598.91% | 87,993,807.44 | 90.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205,882.35 | -23.58% | 108,506,300.59 | 363.5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99 | 626.82% | 0.3052 | 109.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99 | 626.82% | 0.3052 | 109.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 | 0.96% | 4.12% | 0.8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38,725.3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7,813,848.49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7,142,96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10,291.9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88,586.19 | |
银行理财收益 | 2,224,748.9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2,225.06 | |
合计 | 27,929,179.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6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琦 | 境内自然人 | 24.07% | 111,404,146 | 86,266,699 | 质押 | 18,200,000 | ||||||
沈馥 | 境内自然人 | 22.30% | 103,196,000 | 80,110,589 | 质押 | 18,200,000 | ||||||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6.98% | 32,292,311 | 10,863,741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73% | 26,532,876 | 26,532,876 | ||||||||
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3% | 9,875,581 | 9,875,581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毓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3% | 9,875,581 | 9,875,581 | 质押 | 6,168,964 | ||||||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5% | 9,485,592 | 9,485,592 | ||||||||
沈锡强 | 境内自然人 | 1.97% | 9,120,000 | 6,840,000 | ||||||||
赖明贵 | 境内自然人 | 1.88% | 8,683,486 | 8,683,486 | ||||||||
李文 | 境内自然人 | 1.74% | 8,055,077 | 8,055,077 | 质押 | 1,063,2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沈琦 | 25,137,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37,447 | |||||||||
沈馥 | 23,085,4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85,411 |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21,428,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28,570 |
王卫列 | 4,37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2,100 |
东志刚 | 3,96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9,000 |
王兴友 | 2,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0,000 |
沈锡强 | 2,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000 |
骆颖 | 2,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000 |
窦靖芳 | 2,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000 |
潘海香 | 2,1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8,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各股东中,沈锡强、窦靖芳夫妻是沈琦、沈馥兄弟的父母,骆颖为沈琦配偶; 2、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796,775,713.70 | 156,414,249.55 | 409.40% | 主要是:1、收到货款增加;2、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货币资金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3,327.22 | -100.00% | 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到期转回。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04,316,913.63 | 207,911,334.00 | 142.56% | 主要是:1、销售收入的增长;2、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应收款项。 |
应收票据 | 109,634,556.70 | 19,365,845.27 | 466.12% | 主要是:1、销售收入的增长;2、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394,682,356.93 | 188,545,488.73 | 109.33% | 主要是:1、销售收入的增长;2、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应收账款。 |
预付款项 | 55,660,142.89 | 26,640,600.87 | 108.93%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预付款项。 |
其他应收款 | 11,301,286.52 | 4,661,120.86 | 142.46%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其他应收款。 |
存货 | 346,009,058.83 | 176,582,691.35 | 95.95%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存货。 |
其他流动资产 | 13,577,376.81 | 54,969,247.08 | -75.30% | 主要是:公司理财产品到期。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5,475,340.64 | 400,000,000.00 | -46.13% | 主要是: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江苏先科变为全资子公司减少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0.00 | 100% | 主要是:新增合资公司江苏雅克液化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资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639,111,826.20 | 421,238,649.64 | 51.72%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92,883,417.45 | 47,887,465.15 | 93.96%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208,393,592.85 | 68,075,918.00 | 206.12%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无形资产。 |
商誉 | 1,723,191,223.18 | 126,128,677.35 | 1266.22% | 主要是:本期合并科美特及江苏先科新增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2,849,474.13 | 240,000.00 | 1087.28% | 主要是:子公司租用办公楼装修导致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633,084.68 | 11,758,981.14 | 66.96%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182,357.79 | 69,691,462.95 | -30.86% | 主要是:工程性预付款减少。 |
短期借款 | 43,555,000.00 | 9,000,000.00 | 383.94% | 主要是:子公司银行借款增加。 |
预收款项 | 7,255,635.14 | 2,585,316.45 | 180.65% | 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34,683,019.20 | 9,981,625.43 | 247.47%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31,953,919.61 | 9,675,997.79 | 230.24%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应交税费。 |
其他应付款 | 83,271,515.04 | 32,881,579.29 | 153.25%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其他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7,142,96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公司的海外子公司胜诉,预计负债转回。 | |
递延收益 | 30,275,470.59 | 12,714,524.44 | 138.12%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902,777.20 | 1,953,757.33 | 304.49% | 主要是:合并子公司公允价值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股本 | 462,853,503.00 | 343,827,605.00 | 34.62% | 主要是:本期发行股份。 |
资本公积 | 3,050,073,561.28 | 703,923,747.86 | 333.30% | 主要是:本期发行股份。 |
其他综合收益 | 87,966,821.15 | -8,327,845.86 | -1156.30% | 主要是: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强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和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16,474,031.08 | 5,595,004.17 | 194.44%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专项储备。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04,324,822.02 | 715,186,229.02 | 40.43% | 主要是:销售收入的增长。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78,524.82 | 6,771,518.93 | 60.65% | 主要是:收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增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5,935,619.61 | 753,683,688.85 | 38.78% | 主要是:销售收入的增长。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737,491.44 | 52,378,510.45 | 50.32%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052,598.02 | 35,338,089.10 | 81.26%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增加了各项税费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472,820.89 | 72,627,948.90 | 54.86%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后当期费用增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7,429,319.02 | 730,278,211.33 | 28.37%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506,300.59 | 23,405,477.52 | 363.59% | 主要是:1、销售收入的增长;2、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378,310.05 | 599,391,653.63 | -60.73% | 主要是:银行理财投资减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7,974,134.29 | 600,099,288.20 | -52.01% | 主要是:银行理财投资减少。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809,982.66 | 425,201,631.71 | -56.07% | 主要是:银行理财投资减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2,902,009.47 | 487,480,886.72 | -35.81% | 主要是:银行理财投资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27,875.18 | 112,618,401.48 | -122.13% | 主要是:银行理财投资减少。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51,66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没有收到投资。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218,100,036.20 | -88.54% | 主要是:收到银行借款减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25,034,057.53 | 222,100,336.05 | -88.73% | 主要是:收到银行借款减少。 |
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987,500.00 | 240,818,136.20 | -95.02% | 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12,826.26 | 11,894,603.43 | -62.90% | 主要是:支付利息和股利减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08,461.41 | 7,019,101.89 | 122.37%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科美特及江苏先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08,787.67 | 259,731,841.52 | -87.68% | 主要是:1、偿还银行借款减少;2、支付股利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4,730.14 | -37,631,505.47 | 81.47% | 主要是:1、偿还银行借款减少;2、支付股利减少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6,775,713.70 | 264,364,271.70 | 201.39% | 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五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上市公司拟收购之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承诺人今后亦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上市公司以外的名义为上市公司现有客户提供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4、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 | 2016年02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5、承诺人在此保证,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所得的经营利润、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且承诺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 |||||
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五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承诺人将不会要求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5、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6年02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李文、敖洲、郑杰英、徐子英、华飞投资五位交易对手方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约定的业绩承诺及在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任职和竞业禁止期间内,承诺人不会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在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名义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客户提供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2、承诺人在此保证,如承诺人违反本承诺,所得的经营利润、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且承诺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16年02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李文、敖洲、郑杰英、徐子英、华飞投资五位交易对手方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承诺人将不会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4、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 | 2016年02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五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上市公司拟收购之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或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承诺人今后亦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或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或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上市公司以外的名义为上市公司现有客户提供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4、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5、承诺人在此保证,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所得的经营利润、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且承诺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17年10月1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五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 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承诺人将不会要求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或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5、 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7年10月1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李文 | 股份限售承诺 | 1.李文关于股份限售和持续锁定的承诺如下: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5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3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60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 | 2017年01月04日 | 2022-01-03 | 正常履行中 |
票的20%;2.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湖州华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7年01月04日 | 2019-01-03 | 正常履行中 |
赖明贵、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夷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企业/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8年06月15日 | 2019-06-14 | 正常履行中 |
沈琦、沈馥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雅克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雅克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 2018年06月15日 | 2021-12-14 | 正常履行中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 | 股份限售承诺 | 若本公司/企业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尚不足12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 2018年06月15日 | 2021-06-14 | 正常履行中 |
(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毓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若本公司通过出售科美特股权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科美特股权的时间尚不足12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科美特股权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公司通过出售科美特股权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科美特股权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科美特股权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8年06月15日 | 2021-06-14 | 正常履行中 | |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通过出售江苏先科股权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8年06月15日 | 2019-06-14 | 正常履行中 | |
敖洲、湖州华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文、徐子英 | 业绩承诺 | 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东李文、敖洲、徐子英、华飞投资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经上市公司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700万元、2,200万元。 | 2016年01月01日 | 2018-12-31 | 正常履行中 | |
赖明贵、沈琦、沈馥 | 业绩承诺 | 科美特未来三年(即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具体为2017年不低于10,000万元、2017年与2018年之和不低于21,600万元、2017年和2018年及2019年三年之和不低于36,000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 2017年01月01日 | 201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五位发起人股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本人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从事与雅克科技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雅克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作为雅克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雅克科技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3)本人不会利用雅克科技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雅克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2010年05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五位发起人股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运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出具了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在与发行人可能发生的任何交易中,本人保证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认的价格进行;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关系和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保证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10年05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分红承诺 | 1、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8年-2020年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且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公司可以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并根据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 2018年01月01日 | 2020-12-31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30.00% | 至 | 370.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4,847.04 | 至 | 16,228.16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452.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自2018年5月起,公司新增子公司成都科美特及江苏先科的经营业绩将全部并入雅克科技;2、第四季度,公司LNG用 保温绝热板材批量销售并确认收入;3、本业绩预计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预计,但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出现一定的波动。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金融衍生工具 | 253,327.22 | -253,327.2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合计 | 253,327.22 | -253,327.2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7,273.4 | 0 | 0 |
合计 | 17,273.4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