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通知,李世江先生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洛阳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进行了补充质押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李世江 | 是 | 30 | 2018年10月12日 |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洛阳银行 | 0.34% | 补充质押 |
145 | 2018年9月26日 |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广发证券 | 1.66% | 补充质押 | ||
80 | 2018年9月26日 |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广发证券 | 0.91% | 补充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李世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87,48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57,455,7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68%,占公司总股本的8.18%。
三、其他情况说明李世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