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象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铭 | 金梅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 ||
电话 | 0510-88587333 | 0510-88993888-8702 | ||
电子信箱 | sx@sxcxgf.com | sx@sxcxgf.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62,966,631.26 | 664,742,031.64 | -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163,166.46 | 14,464,077.95 | 39.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014,251.98 | 15,412,342.73 | -6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116,099.07 | 14,844,722.39 | -397.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28 | 0.0809 | 39.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28 | 0.0809 | 39.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 | 1.71% | 0.6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40,728,886.29 | 1,302,879,606.87 | 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78,003,902.13 | 857,840,735.67 | 2.3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49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73% | 115,742,190 | 质押 | 52,000,000 | ||||
章志坚 | 境内自然人 | 4.05% | 7,240,100 | ||||||
芮一云 | 境内自然人 | 1.93% | 3,452,927 | ||||||
廖丹 | 境内自然人 | 1.51% | 2,692,800 | ||||||
倪海春 | 境内自然人 | 1.12% | 2,000,024 | ||||||
上海晋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6% | 1,710,700 | ||||||
沈挺 | 境内自然人 | 0.84% | 1,494,110 | ||||||
吴凯 | 境内自然人 | 0.78% | 1,391,880 | ||||||
张嵘 | 境内自然人 | 0.78% | 1,386,000 | ||||||
徐文君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243,83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章志坚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股东芮一云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52,9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股东倪海春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00,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股东沈挺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94,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股东吴凯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9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股东张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了市场严峻形势给企业带来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保持了企业的稳定运行。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1-6月(元) | 2018年度1-6月(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645,803,208.87 | 571,848,814.30 | 12.93% |
主营业务成本 | 586,655,081.54 | 500,768,683.31 | 17.15% |
销售费用 | 8,836,274.92 | 5,770,685.98 | 53.12% |
管理费用 | 22,889,651.43 | 20,057,725.49 | 14.12% |
财务费用 | 734,017.06 | -86,642.06 | 947.18% |
研发费用 | 23,355,633.25 | 22,084,199.31 | 5.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16,099.07 | 14,844,722.39 | -397.18% |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65,588.94元,增长53.12%,主要原因系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和双象光电销售扩大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20,659.12元,增长947.18%,主要原因系母公司持有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以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8,960,821.46元,下降397.1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采购大宗原材料现金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34,072.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1%,实现营业收入66,296.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40%;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4.910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128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