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7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唐炳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