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韧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0.00万元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购置500亩工业用地并建设农药原药、制剂及其它化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分期实施。公司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投资建设农药原药、制剂及其它化工项目,是积极贯彻落实《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农药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国家优化农药行业产业布局的要求。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能,提升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本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使企业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7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对现行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19年7月16日修订)刊登于2019年7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