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马晟先生的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其于近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董事马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马晟先生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二、进展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8年12月4日,马晟先生减持股份的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计划的一半,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股份时间 | 交易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马晟 | 2018年11月19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5.05 | 411,100 | 0.0247 |
2018年11月20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5.04 | 343,500 | 0.0206 | |
2018年11月21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92 | 1,095,000 | 0.0657 | |
2018年11月22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95 | 345,409 | 0.0207 | |
2018年11月26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71 | 186,000 | 0.0112 | |
2018年11月27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70 | 20,000 | 0.0012 | |
2018年11月28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71 | 20,000 | 0.0012 | |
2018年12月3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81 | 40,000 | 0.0024 | |
2018年12月4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94 | 150,000 | 0.0090 | |
合计 | 2,611,009 | 0.1566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马晟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0,035 | 1.1996 | 17,389,026 | 1.043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9 | 0.2999 | 2,389,000 | 0.14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026 | 0.8997 | 15,000,026 | 0.8997 |
三、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马晟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马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晟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