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18年5月11日,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公
司注册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
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并在规定期限内回购了公司股份
37,667,177股,上述回购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之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由1,704,895,788股变
为1,667,228,611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
的。
4、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667,228,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 及 持 有 首 发 前 限 售 股 的 个 人 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每 10 股 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1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607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8*****039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0*****858 安怀略
5 08*****782 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3日至登记日:
2018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
1号苑
咨询联系人:陈船
咨询电话:0851-88660261
传真电话:0851-8866028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