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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关于收到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17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向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共计238,322,185股,购买其持有的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84%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促进本次重组,公司原控股股东邵雨田先生、邵奕兴先生于2016年10月28日与上市公司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承诺上市公司截至协议签署之日所拥有的资产(即不含本次重组注入资产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84%股权)在业绩承诺期间(2016年、2017年、2018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含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否则原控股股东需根据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不含本次重组注入资产)2016年、2017年、2018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84.81万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30,000.0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原控股股东需向公司进行业绩承诺现金补偿合计19,151,865.5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积极督促原控股股东按照协议约定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近日公司已收到邵雨田先生、邵奕兴先生支付的现金补偿款19,151,865.54元,原控股股东已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其对公司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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