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新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