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7 日 16: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其中陈雪娇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
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