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5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40,000,000股,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0.2364%。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年9月11日。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追加限售股份。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2015年11月西藏知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50,945,600股股份,2015年11月30日完成该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2016年6月西藏知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89,054,400股股份,2016年7月1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知合直接持有公司140,000,000股股份。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40,000,000股股份的股份锁定登记工作,锁定期至2017年7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9)、《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份追加限售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锁定期已满。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0,000,000股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1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情况(1)2015年11月西藏知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 50,945,600 股股份,2015年11月30日完成该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 2016年6月西藏知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89,054,400 股股份,2016年7月15日办理完毕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知合直接持有公司140,000,000 股股份。西藏知合承诺在本次股份完成过户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7月19日。2016年7月2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40,000,000股股份的股份锁定登记工作,锁定期至2017年7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锁定期已满,西藏知合已履行完毕本次承诺,未发生本次股份完成过户后 12个月内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
(2)2017年3月1日,西藏知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428 号)相关要求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即 2016 年 9 月 14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发行对象中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知合未发生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的行为;西藏知合将继续严格履行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承诺。
(3)公司于2018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西藏知合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之日期间,本方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西藏知合将继续严格履行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之日期间,不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 其他承诺(1)西藏知合在取得公司29.82%股权的事项中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西藏知合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上市公司控股股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诚信守法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公告》。
(3)西藏知合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等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4)西藏知合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事项出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关于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西藏知合严格履行前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1日。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64%。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备注 |
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39,401,197 | 140,000,000 | 10.2364% | 299,401,197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038,657,288 | 75.94 | -140,000,000 | 898,657,288 | 65.71 | |
高管锁定股 | 453,700 | 0.03 | 453,700 | 0.03 | ||
首发后限售股 | 1,038,203,588 | 75.91 | -140,000,000 | 898,203,588 | 65.67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9,005,758 | 24.06 | 140,000,000 | 469,005,758 | 34.29 | |
三、股份总数 | 1,367,663,046 | 100.00 | 1,367,663,046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限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协议转让、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1. 解除限申请表;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