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 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3003212,发证日期为2017 年11月13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 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可继续 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7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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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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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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