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前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