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6月2日收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 审函【2017】第131号),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 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 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 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 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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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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