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37,1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 近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发行主体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投资天数(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1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平安银行亦庄支行 | 5,000.00 | 2019.01.18-2019.02.18 | 31 | 3.75% | 自有资金 |
2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北京银行中科园支行 | 20,000.00 | 2019.01.21-2019.03.18 | 56 | 4.05% | 自有资金 |
3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 5,000.00 | 2018.01.22-2019.03.03 | 40 | 4.05% | 自有资金 |
4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华夏银行望京支行 | 5,000.00 | 2019.01.25-2019.04.26 | 91 | 4.00% | 自有资金 |
5 |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 | 活期-保本浮动收益 | 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 | 2,100.00 | 2019.01.19 | 2.60% | 自有资金 | |
6 | 共赢利率结构2443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中信银行安贞支行 | 15,000.00 | 2019.01.25- 2019.04.26 | 92 | 4.15% | 募集资金 |
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产品发行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8,030.00万元,理财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6.80%。符合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