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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0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5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朱国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赵大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朱国锭赵大春、周庆捷、孙丹、薛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樵赵大春、裘益政
提名委员会袁樵朱国锭、裘益政
审计委员会裘益政薛静、袁樵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四、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赵大春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赵大春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孙丹女士、陈志云先生、刘洁女士、仇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段建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均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20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699838;

传真:0571-86699755;

电子邮箱:zhengquan@hzz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

邮编:310053。

六、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聂连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9年7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20日

附件:简历

朱国锭先生、赵大春先生、周庆捷先生、孙丹女士、陈志云先生、刘洁女士、薛静女士、袁樵先生、裘益政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年6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仇向东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起就职于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曾先后任职研发经理、运营总监、销售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披露日,仇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仇向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段建平先生,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杭州万事利医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披露日,段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段建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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