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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的函告,获悉刘志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用于个人融资需求,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质押                                     本次质
         第一大
 股东              股数    质押开   质押到                  押占其
         股东及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万    始日期     期日                  所持股
         一致行
                   股)                                     份比例
           动人
                                      至办理解   海通证券            个人
                            2017-10
刘志坚       是       125             除质押日   股份有限   0.64%    融资
                              -24
                                      止           公司              需求
                                      至办理解   海通证券            个人
                            2017-10
刘志坚       是       185             除质押日   股份有限   0.94%    融资
                              -25
                                        止         公司              需求
 合计                 310                                   1.58%
    刘志坚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志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3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了《质
押合同》,用于个人融资需求。刘志坚先生分别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2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坚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52.6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78%;刘志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2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4%。
    三、备查文件
1、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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